首先,整體的觀念
中醫認為“有諸內,必形諸外;觀其外,以知其內;至其內,已愈其外”。皮膚是人體的最外表,“觀其外,以知其內”,看到外表有病,能夠推斷是哪個臟腑失調。大多數的皮膚病都是因為內在臟腑的失調所引起。“治其內,以愈其外”就是指治療體內的失調,外面就能好。經過內外綜合同步地治療,以達到皮膚病的真正痊愈。
第二,辨證論治
同一個病,在不同的時期,不同的發展階段,可有不同的表現,從而有不同的治法。比如我們在感冒,早期流清鼻涕、打噴嚏、咳嗽,有點頭疼,中醫講屬于風寒,過一段時期,可能吐黃痰了,嗓子疼,鼻涕也黃了,這是炎癥期,中醫屬于風熱,這兩個期的治法是不一樣的。皮膚病也是同樣的道理,例如牛皮癬的“進行期”、“穩定期”、“消退期”都有不同的治法和用藥。
第三,同病異治和異病同治
同病異治:同樣的病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有不同的表現,治療方法、藥物有不同。比如濕疹,在急性進行期往往表現為濕熱,如搔癢、滲出、糜爛、紅斑、水泡等,在治療時就應該以清熱、除濕為主。如果亞急性期,皮損比較肥厚,搔癢也有,滲出不是很多,這時候就應該加上健脾除濕的藥物。到慢性期,以搔癢、肥厚,甚至有皸裂,脾濕減弱,反而傷陰了,治療時應該用滋陰除濕法。
異病同治:不同的病,有共同的證候,可以同用一個方子。比如:帶狀皰疹是病毒引起的,而濕疹是一種變態反應性的疾病。這兩個病在某個時期可有相同的證候。所以,此時都可以用龍膽瀉肝湯治療。